恶意软件与病毒

恶意软件和病毒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的技术差异? 我已经看过维基百科条目,但我没有真正看到差异。

目前,我觉得这只是赛门铁克为产品(function)获取更多资金的方式。 但也许有人更深入地参与这个领域可以解释这一点。

如果你想进入语义学(不是双关语),病毒是(通常)恶意软件的意义上的恶意软件的一个子集。 是什么让他们脱颖而出的是,他们传播自己。 除此之外,技术上没有区别。 恶意软件是恶意软件,意思是说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写入来做任何作者想要的恶意行为,至less在任何被利用的漏洞的范围内。

现代术语应该真正摆脱“病毒”,固化为“恶意软件”。 由于涉及历史,病毒仍然是一个已知的术语。 当病毒成为大事时,允许大多数现代恶意软件运行的主要机制并不存在。 他们必须做的任何事情唯一有效的方法是自我传播,这通常是通过软盘完成的。 今天,通过互联网和其他大规模networking,无需将代码写入自我复制就可以接触大量人员。

出于营销的目的,“病毒”这个词是令人恐惧的,因为公众知道他们在过去20年中所做的损害的历史和历史。 就技术而言,有许多恶意软件比每个梦想中的许多病毒危险得多。

非复制型恶意软件就像复制型病毒一样可以是机器上的文件,因此扫描器应该有find的方法。 签名是签名。

长话短说:恕我直言,它是赛门铁克的一部分。 他们正在根据恶意软件进入系统的入口点来分解产品:电子邮件,networking,文件系统,networking共享,即时消息等。他们拥有的产品越分离,收入就越多。 不过从技术上讲,病毒是恶意软件。

(彼得·诺顿说,病毒永远不会对计算机群体构成威胁,

病毒是恶意软件的一个子集,它是用来描述任何types的恶意软件的术语。 恶意软件可能是一个“registry清理工”,也可以将任何信用卡信息发送回来,但不是病毒,但不是同意的行为。

是的,这是赛门铁克试图收取更多钱的方式,因为“仅防病毒”程序将毫无价值。

我通过意图区分它们 – 一种病毒是一种没有任何目的而不是恶意(例如删除文件)并感染其他文件的程序,恶意软件是一种意图沿着“有利于创造者牺牲计算机用户“(例如僵尸networking,垃圾邮件等) – 木马适合哪里主要是语义问题(一个坏的双关语!)。

作为一个侧面说明,病毒作者的次要目标是在发布时逃避最stream行的AV程序; 赛门铁克几乎是名单中的佼佼者。 我看到赛门铁克正在通过Microsoft Security Essentials检测到并消除的Mariposa僵尸networking感染。

我认为正如squillman所言,virii是恶意软件的一个子类。 他们的区别特征是自我复制/感染,即他们试图将自己扩散到其他主机,而其他恶意软件不会,它只是没有尝试传播到其他主机。

我认为virii比具有给定function的恶意软件更可怕。 例如,如果你有恶意软件A,它做了一些事情,病毒B,它做了完全一样的事情,除了它试图自我复制,然后作为一般规则(目前我不能想到一个例外),病毒是更危险的,就像恶意软件所做的那样,而且还会尝试传播。

虽然市场营销人员使用“病毒”这个词是众所周知的,但我认为区分恶意软件和恶意软件仍然是有用的,因此我认为尽pipe恶意软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应该使用,在适当的情况下(即自我传播的恶意软件),病毒仍然应该被使用。 可以这么说,这个工作的正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