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在从属服务器上声明DNS通知和区域传输的区域

我有DNS通知和区域传输的问题。 我的设置如下。

主服务器:10.90.7.10从服务器1:10.90.7.11从服务器2:10.90.7.12

我在从服务器1上启动了rndc服务器,但在从服务器2上启动了rndc服务器。在主服务器上创build了一个区域后,主服务器将使用rndc在从服务器1上创build区域声明,但未声明从服务器2创build区域。

接下来,当我在主服务器上创build的区域中添加logging时,主服务器将发送DNS通知给已更改区域上的从服务器1和从服务器2。 两个从属服务器都可以接收已创build区域的通知。 但问题是,在从服务器2上,有一个错误报告如下:

client 10.90.7.10#56488: received notify for zone 'foo.com': not authoritative 

我猜根本原因可能是因为在从服务器2上'foo.com'的区域声明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只在从服务器2上得到错误,但在从服务器1上没有得到任何错误。

我的假设是否正确? 是否应在DNS通知和区域传输之前在从属服务器上创build区域?

我是一个DNS新手,期待你的答案!

谢谢。

为server1,2,3添加foo.com的nslogging。

定义两个从站上的区域。

增加主设备上的序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