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DAP中,最好将组织单元下的组嵌套在一起,还是只在组中创build一个组织单元,直接在组的根目录下进行组?

我不确定在我的每个组织单元下嵌套组是好还是只为组创build一个直接在根DN下的组织单元。 其中一个被认为是最好的做法吗? 我想保持我的configuration尽可能最大化与LDAP感知应用程序的兼容性。

我的直接需求包括:

  1. 与Atlassian人群的SSO
  2. Google Apps目录同步(LDAP群组 – >邮件列表)
  3. 用于Windows身份validation的pGina

下面是一个显示我正在考虑的两种策略的图表:

在这里输入图像描述

根据ADdevise指南,在devise结构时需要考虑两点:1)行政pipe理的授权和2)组策略。

由于组策略不适用于组,所以基本上只剩下一个pipe理控制权。 你的模型B给出了在每所学校做一些地方pipe理任务的选项,这可能是你要实现的,所以这就是我所要做的。

我已经看到了按组types进一步将组划分为单独OU的示例,例如应用程序组,策略组,权限组等。

我认为最好将所有只包含一个学校成员的小组保留在同一个单元之下,并且为了校际小组而拥有一个单独的单元。 这将有助于长远pipe理你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