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ev:如何扩展默认规则来修改符号链接的所有权?

我需要将一些USB串行设备放入特定的用户组,以便从应用程序访问它们。 这对于/ dev / ttyUSB设备来说很简单,我可以使用KERNEL="ttyUSB*", GROUP:="mygroup" 。 但是对于像/ dev / bus / usb / 001/001这样的符号链接,如何完成将它们的组设置为mygroup的同样的事情并不明显。 我可以通过编辑默认的规则文件/etc/udev/rules.d/50-udev.rules并添加一个GROUP="mygroup"子句到usb_device的行来创build/ dev / bus / usb中的符号链接,然而从打包的angular度来看,编辑这个文件显然是不理想的。

所以:我如何编写一个udev规则来修改由早期默认的udev规则创build的符号链接的所有权?

(我正在使用CentOS 5.5。)

回答我自己的问题:显然这是关于使用:=而不是=

SUBSYSTEM=="usb_device", MODE:="0664", GROUP:="mygroup"

这在/etc/udev/rules.d中的10-usb-devices.rules文件中。 “:=”可以覆盖另一个规则创build的节点的权限 – 我最初错误地认为是创build符号链接,实际上是在/ dev / bus中创build实际节点。

两年前我遇到了你的问题(centos 4),唯一的解决办法是修改udev规则。 但是我已经为它创build了一个特定的文件。 你有没有试图用你的特定设备创build一个49-mydev.rules?

符号链接所有权应该不重要,只有链接指向的文件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