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在区域文件的任何部分有效?

我能做什么

subdomain IN CNAME @ 

在一个区域文件? 还是仅在logging开始时有效? 例如

 @ IN TXT "v=spf1 a mx -all" 

@作为“所有者名称”(即区域文件条目的名称)和“rdata”(即DNS条目的内容)是合法的,但作为独立标记。

你不能做的是<label>.@ – 没有必要,因为<label>本身没有尾随点将隐式地附加@ (即$ORIGIN )的当前值。

看看这个页面 。 他们没有明确地说明是否允许@最后在你的DNSlogging中。 你可以自己尝试一下,看看它是否有效!

编辑:

最后看来似乎是合法的。 我在维基百科find了一个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