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域名pipe理员联系人指向一个不存在的电子邮件地址

我用OldRegistar注册了一个域名。 我已经使用私人whois信息选项,这意味着pipe理员联系被设置为一个代理电子邮件地址,转发到我的真实的电子邮件地址。

我把域名从OldRegistar转移到了CurrentRegistarCurrentRegistar从未更新whois信息,即pipe理员联系人仍然设置为代理电子邮件地址。 我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CurrentRegistar从来没有向我报告任何问题。

最终, OldRegistar停用了代理电子邮件地址。

现在,我有一个客户端请求将域名从CurrentRegistar转移到NewRegistar ,但是我不能这样做。 转移请求正在发送到OldRegistar代理电子邮件地址的pipe理员联系人,并且该地址不再存在。

我联系了CurrentRegistar为了更新whois信息并且使用我的真实的电子邮件地址为pipe理员联络。 他们说他们不能这样做,因为whois中的任何变化都需要由当前的pipe理员联系人批准,即再次将批准链接发送到不存在的代理电子邮件地址。

我已经联系了OldRegistar并要求他们重新激活代理电子邮件地址。 他们说他们不能这样做。

所以我最终得到了一个不存在的pipe理员联系的域名,似乎没有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此注册服务商没有自助服务门户,您可以使用它来自行更新WhoIs信息? 如果没有,您的注册商将有一个这样做的程序,但你必须跳过这一切来获得它。

过去,在自助门户网站的这些日子里,我不得不通过挂号邮件向注册服务机构发送一封authentication信。 这封信是在正式的公司信笺上,包括情况的详细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以前的员工已经在他们的个人帐户下注册了一个公司域名,然后离职)。 我们包含了公司注册的certificate,并且该域名与我们公司的注册相匹配(并且该域名仍然在积极地指向公司网站)。

这需要时间和耐心,但我们得到了领域。 你需要浏览这些公司的繁琐手续和官僚主义,但是如果公司规模太小,没有自助门户,这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容易。

它是什么域名? ccTLD或gTLD? 如果通用顶级域名(gTLD),您的注册服务商受其ICANN合同约束:

3.3.2在注册名称持有人收到3.3.1.2,3.3.1.3和3.3.1.5至3.3.1.8所列数据元素的任何更新后,注册服务机构应及时更新其用于提供公开访问的数据库3.3.1小节

(3.3.1.8涵盖所有行政联络资料,包括电子邮件地址)

由于注册服务商不采取行动来更改无效的电子邮件地址,您现在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规则,因为数据必须正确,如果域名不是可以暂停的,请参阅同一合同的这一部分:

3.7.7.2注册域名持有人故意提供不准确或不可靠的信息,故意不提供任何更改后七(7)天内向注册服务商提供的信息,或注册服务商未能回复超过十五(15)关于与注册域名注册人有关的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将构成对注册域名持有人 – 注册商合同的重大违反,并成为暂停和/或取消注册域名注册的依据。

如果注册人之前没有电子邮件地址,那么自2016年12月起,还有一个新的“ 转移策略 ”可用于pipe理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更改。

但请注意,本政策中的转让可以由行政联系人当前持有人授权。 所以即使pipe理的电子邮件地址是错误的,传输也可以通过。

因此,如果您处于这种情况,并且注册服务商仍然拒绝为您提供帮助,可以直接联系ICANN: https : //forms.icann.org/en/resources/compliance/complaints/registrars/standards-complaint-form

如果您的域名在ccTLD中,那么我也会因为上述所有内容不适用于ccTLD而浪费时间(但是同样的想法,如果注册服务商不愿帮助您,可以尝试通过注册处理您的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