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域网使用rfc 1918专用IP时,NAT是不是必须的?

当局域网使用rfc 1918专用IP时,NAT是不是必须的? 一个组织可以使用私有IP分配主机,并且仍然可以在没有NAT的情况下与外部世界进行通信?

具有私有IP的内部主机(如10.1.1.1)如何能够与外部世界进行通信而无需NAT? 我的意思是,如果来自外部世界的回复/响应数据包能够达到最初的数据包,Dest IP = 10.1.1.1的数据包将会丢失,因为许多组织可以使用相同的IP地址。

为什么rfc 1918(私人互联网地址分配)没有提到NAT?

取决于“沟通”的定义。 我看到了一些只能通过代理访问networking的networking。 lan和“wild internet”之间没有直接的数据包交换。 平是不可能的,但基于Web的应用程序工作得益于代理。

不。 诸如代理之类的工具可以用来“重新解释”数据包,而不需要NAT就位。 NAT只是一个方便的工具,允许没有明确的代理连接。

路由的工作方式如下:

  1. 数据包到达入口接口
  2. 检查路由表中的数据包目的地址的最长前缀匹配
  3. 如果find路由,则TTL递减,重新计算校验和,在路由表上指定的出口接口上转发数据包

大多数路由器(以及所有希望与外部字汇通的主机)都有一个默认路由,即0.0.0.0/0,这是最短的前缀匹配(0位networking掩码),并将转发不匹配相关界面。 他们也将转发数据包到RFC1918地址。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把它们用于NAT呢?

由于核心互联网路由器(以及我正在简化)在其路由表中没有默认路由,因此它们将参与所谓的“无缺省区域” 。 因此,他们必须有一条通往互联网每个现有networking的路线(这意味着这些天携带大约316条路线)。 由于他们知道RFC1918将哪些地址指定为专用地址,因此他们将不允许这些networking存在于其路由表中。 这就是为什么没有NAT的情况下你无法联系到他们,这就是为什么RFC1918没有提到他们。

为了回答你的问题,只要你不想跨越DFZ,人们不主动过滤你的RFC1918stream量(你的ISP通常会这样做),NAT并不是必须的。

无论是使用代理还是其他机制,在某些时候内部IP地址需要“映射”到一个外部IP地址,在我的解释是NAT。 所以我的回答是肯定的,需要某种forms的NAT。

RFC 1918中的操作语言在第3节中:

决定使用本文档中定义的地址空间的IP地址的企业可以在不与IANA或互联网注册pipe理机构进行任何协调的情况下这样做。

这里的含义是,RFC 1918池中的地址不应该出现在全局的无缺省区域中,这个区域是与RFC 4193中定义的IPv6唯一本地地址(即fc00 :: / 7)共享的属性。当然,IPv6唯一的本地地址被明确地标记为全局范围而不是本地范围,而IPv4地址没有任何官方的寻址范围概念。 在实践中,RFC 1918地址经常被用来好像它们拥有站点本地或组织本地的范围,但是这并不是必须的。

也没有必要使用NAT给私人地址主机访问公共Internet。 理论上,替代scheme是将私有地址附加的公共接口地址分配给这些主机。 源地址select应该工作。

唉,当现有的做法有效的时候,人们往往不会在理论上如何支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