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为大约50个政府组织服务的政府人事制度,创build制度的公司要改变现有制度的结构,这个制度是为所有组织服务的一个数据库:
1)共享数据库的中央共享数据库,所有组织都使用查找表。
2)具有相同数据库结构的每个组织的数据库,但组织和机构的数据会有所不同(例如,卫生部将为其自己的员工提供人力资源数据,而内部部将拥有自己的员工数据)。 因此系统将从一个服务于50个组织的单一数据库变为1个共享数据库+ 50个具有相同结构(表,表空间,数据文件等)的共50个数据库。
系统不是那么大,例如dump的大小是50GB,数据文件的总大小大约是200GB,或者应用程序的用户数大概是2000个左右,并不是并发的。 我认为公司是这样做的,或者他们试图让pipe理层认为他们有一个庞大的系统。
问题如下:
1)是将系统结构从一个数据库更改为多个数据库的最佳实践,这些数据库执行的是相同的事情,但具有不同的数据。
2)如果我们去了可以在单机上使用的数据库(oracle 11g)的最大数量是多less。
3)是否是专门为高可用性采取冗余解决scheme的资源之一。
谢谢
您是否将数据库视为不同的物理服务器? 甚至是不同的Oracle实例? 如果是这样,我会说这是一个坏的举措,你对所有基础设施的pipe理将是一个PITA。
我所理解的一个好的举措是,与当前的设置相同,51个数据库模式,其中1个共享共享信息,另外一个为每个组织。
这样,玩一些权限,你就可以让组织A访问他的数据和公共数据,并开发它自己的应用程序来访问它所需要的数据,而不会干扰,查看或给组织B的查看权限。
他们会build议50个数据库在结构上是一样的,但是每个数据库都有它自己的数据文件,所以我将有50个数据库。 假设我将使他们在一台机器上我将需要crearte 50机器的数据库。 我看到这个解决scheme是不实际的,非常昂贵。 特别是所有这50个数据库都是做同样的function,但对于不同的客户或组织。 我甚至想知道是否有任何组织实践了这个概念,以及他们的数据库规模如何,从而将他们的系统划分为这种方式。